靠市場需求拉動,山東省小型電動車產業在國內形成先發優勢。據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不完全統計,2015年山東省生產小型電動車34.7萬輛,同比增長53.7%,產量連續三年增長超過50%,產業由導入期進入成長期,正成為山東省汽車行業發展的亮點。
憑借在全國形成產業先發優勢,山東省按照"在發展中規范,在創新中提高"的思路,通過扶持產業,優勝劣汰,逐步實現升級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的產業發展路徑。2015年8月,在國家法規政策出臺之前的過渡時期內,為協助政府探索小型電動車創新管理模式,維護市場秩序和交通安全,保護企業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按照設定門檻、分類管理、疏堵結合、有序發展和扶持優質產品、優勢企業的原則,山東省小型電動車準入企業產品和達標標識正式發布。經過充分準備,山東省小型電動車準入企業達標產品標識管理辦法也已經完成制定,對山東省內已通過生產準入的小型電動車企業達標產品實施統一的產品標識管理,山東省汽車行業協也會將制定符合市場規律和更加嚴格的管理措施,實行生產企業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
2016年1月19日,在山東日照舉辦的“2016山東省小型電動車產業新聞發布會暨企業座談會”上,標識管理辦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以下為標識管理辦法原文:
魯汽協字[ 2016] 1號
關于實施山東省小型電動車準入
企業達標產品標識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為加強行業自律,促進產業升級,規范企業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在國家出臺管理政策前的過渡期內,對山東省內已通過生產準入的小型電動車企業達標產品實施統一的產品標識管理,并實行生產企業退出機制。
現將《山東省小型電動車準入企業達標產品標識管理辦法(試行)》公布實施,請相關生產準入企業遵照執行。
附件1:山東省小型電動車準入企業達標產品標識管理辦法(試行)
附件2:山東省小型電動車生產準入企業達標產品目錄
附件3:山東省小型電動車準入企業達標產品標識
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
2016年1月5日
30份
附件1:
山東省小型電動車準入企業達標產品標識管理辦法
(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行業自律,保護消費者權益,并對山東省小型電動車準入企業達標產品實行統一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達標標識,是指山東省小型電動車準入企業依據Q/3700SDQ-2014山東汽車行業標準,產品經過省汽車行業協會專家委員會達標驗收的一種標識,屬于山東省小型電動車準入產品符合性標志的范疇。
第三條 對小型電動車準入企業的達標產品實行統一達標標識管理制度。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發布《山東省小型電動車生產準入企業達標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制定統一、適用的產品達標標準、實施規則、達標標識樣式和規格。
第四條 凡列入《目錄》的達標產品,應當在產品的明顯部位標注統一的達標標識(置于車輛前擋風玻璃左下角),并在產品說明書中附有說明。
第五條 列入《目錄》達標產品的生產企業應當在使用達標標識后,向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備案達標標識產品車型、技術參數及相關信息。
第六條 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負責山東境內小型電動車準入企業達標產品達標標識管理辦法的制定、實施和監督檢查。
第二章 達標標識管理實施
第七條 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定期發布達標產品《目錄》。
第八條 達標標識應當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標識正面為山東省小型電動車達標產品圖樣;
(二)標識背面為標識說明、小型電動車、產品型號、企業名稱、條形碼、核發日期等內容;右下方加蓋核發單位公章;
第九條 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統一設計、制定達標標識樣式、印制和發放達標標識。(企業在產品說明書以及廣告宣傳中使用的達標標識,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縮小,并清晰可辨)。
第十條 準入企業產品已列入目錄并使用達標標識前30日內,可向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提出申請、登記并備案后領取標識。參見《山東省小型電動車準入企業達標產品標識發放管理辦法》(魯汽協函[2016]1號文)。
第十一條 準入企業未被列入目錄的產品,可按魯汽協字[2014]33號文件要求,向協會提出申請,經審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入目錄并使用達標標識。
第十二條 準入企業的達標標識產品主要參數發生變化時,應當重新申請、審查和備案。
第十三條 對達標產品的主要技術指標發生爭議時,生產企業應委托經依法認定、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重新進行檢測。
第十四條 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定期發布、變更產品達標目錄信息,定期對生產企業使用的達標標識產品進行生產一致性檢查。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生產企業應對其使用的達標標識內容和技術參數的準確性負責,不得偽造、更改或冒用產品達標標識。
第十六條 生產企業不得在未經達標驗收的產品上使用達標產品標識,不得偽造或冒用達標標識。
第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產品達標標識對其小型電動車產品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第十八條 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有權依據其職責,對列入《目錄》的達標產品進行不定期抽查、檢查,核實達標標識的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消費者可向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舉報。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應及時調查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
第四章 罰則
第二十條 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在其職責范圍內,負責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第二十一條 準入企業如違反本管理辦法規定,對未達標產品使用達標標識的,由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警告、通報、撤銷其準入資格和產品目錄。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責令限期改正和停止使用達標標識:
(一)未辦理達標標識登記備案或應辦理變更手續而未辦理的;
(二)企業私自印制產品達標標識的,或倒賣、互換達標標識的。
第二十三條 偽造、冒用、隱匿達標標識,以及利用達標標識做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由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四條 未獲準入的生產企業盜用達標標識及產品濫用達標標識的企業,二年內不得申請企業準入。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2:
山東省小型電動車生產準入企業達標產品目錄
1、山東時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SSF6340EVQJ(GD04B)小型電動車
SSF6352EVQJ(GD04C-3)小型電動車
SSF6320EVQJ(DS201-1)小型電動車
SSF6300EVQJ(SFDS4J)小型電動車
2、山東唐駿歐鈴汽車制造有限公司
STJ6290EVQJ(EV01)小型電動車
STJ6360EVQJ(EV02)小型電動車
STJ6290AEVQJ(EV03)小型電動車
STJ6290BEVQJ(EV05)小型電動車
STJ6390EVQJ(EV04)小型電動車
3、山東寶雅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SBY6350EVQJ(BY03)小型電動車
SBY6351EVQJ(BY04)小型電動車
SBY6352EVLJK(BY10)小型電動車
4、山東麗馳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
SLC6230EVQJ(A01)小型電動車
SLC6300EVQJ(B01)小型電動車
SLC6301EVQJ(E9-C)小型電動車
5、山東梅拉德能源動力科技有限公司
MLD6330EVQJ(D50)小型電動車
MLD6400EVQJ(D60)小型電動車
MLD6340EVQJ(D70)小型電動車
6、山東泰汽電動車輛有限公司
STQ6400EVLJK(T02-1)小型電動車
STQ6420EVLJK(T03)小型電動車
STQ6363EVLJK(T01-3)小型電動車
STQ6370EVLJK(T05)小型電動車
7、山東昊宇車輛有限公司
SHY6360DEVQY(HYA02)小型電動車
SHY6370DEVQY(HYC01)小型電動車
SHY6350DEVQB1(HYA03)小型電動車
8、山東順達翰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SDH6340EVQZ(B01)小型電動車
SDH6341EVQZ(B01-1)小型電動車
9、山東梅億邦賽電動車制造有限公司
SMY6350EVQJ(EM3)小型電動車
附件3:
山東省小型電動車準入企業達標產品標識
(標識正面)
(標識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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