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訊證監會昨日晚間公布的《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20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顯示,贛州騰遠鈷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遠鈷業”)未獲通過。
公開資料顯示,騰遠鈷業是一家經營有色金屬冶煉和壓延加工企業,本次IPO的保薦機構為國海證券,會計師事務所為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發審委會議對騰遠鈷業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個:
1、報告期內,騰遠鈷業存在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登記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而從事生產、儲存和銷售氯化鈷和硫酸鈷產品的行為,以及未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即進行項目建設的行為。請說明:(1)公司年產19,550t動力
電池用高性能硫酸鈷及500t碳酸鋰正極前驅體材料技改擴能項目完成安全條件論證、安全評價批復、開工、試生產、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項目正式投產時間,是否符合《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2)上述事項形成的原因及補救措施;(3)上述行為是否符合我國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是否屬于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是否構成本次發行的實質法律障礙;(4)上述事項在歷次申報的招股說明書中是否如實披露。
2、報告期內,騰遠鈷業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凈利潤波動較大,且與收入增長變動存在較大差異,2015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301萬元。請說明:(1)業績波動較大的原因,以及未來是否可能繼續出現凈利潤大幅波動的情形;(2)原材料價格變動對騰遠鈷業財務業績、持續經營能力產生的影響較大,發行人能否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化解利潤大幅波動的異常情形;(3)騰遠鈷業在經營管理中,不能及時將鈷精礦采購成本轉移給下游客戶,發行人現有的采購流程、采購定價、銷售模式、銷售定價等方面管理能力是否足以保證公司的持續盈利能力;(4)騰遠鈷業子公司剛果騰遠鈷中間品及銅濕法生產線項目的進程情況,剛果(金)政局動蕩、罷工、疫病等因素對發行人生產經營的影響及應對措施;(5)2015年產品銷量略高于2014年的情況下,銷售費用、管理費用低于2014年的合理性,2015年期間費用確認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跨期確認費用以調節利潤的情況;(6)2015年度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具體的計算依據及計算標準,2015年度未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數額,扣除相關因素后,公司的財務指標是否仍然符合發行條件。
3、報告期內,騰遠鈷業存在較多的關聯方及關聯交易,其中持股5%以上股東廈門鎢業既是客戶又是供應商。請說明:(1)廈門鎢業既是客戶又是供應商的原因、合理性,關聯交易定價是否公允;(2)關聯交易金額逐年上升的原因;(3)上述關聯交易是否影響發行人的業務獨立性,發行人的業務和盈利來源是否存在依賴于關聯方的情形;(4)和廈門鎢業、金川科技披露的采購、銷售金額不相一致的原因
4、報告期內,騰遠鈷業持續向個人股東、實際控制人等關聯方提供資金,2014年至2015年發行人原始財務報表和申報財務報表存在差異調整,2014年調整較多。請說明:(1)上述資金拆借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情形;(2)發行人存在多起會計差錯更正的具體原因;(3)發行人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執行。
5、2016年以前,騰遠鈷業以客戶簽收后異議期滿為收入確認時點,2016年后,以收到開票申請單回復時點作為收入確認時點。請說明:(1)該項變更是否屬于會計政策變更,是否需要追溯調整;是否會對發行人財務信息產生重大影響;(2)該事項是否在招股說明書相關信息中充分披露。
(責任編輯: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