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這是首次肯定“分時租賃”(共享汽車)在整個交通出行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針對共享汽車發展的首個指導意見。
相比于共享單車的“野蠻發展”大大領先于政策出臺,共享汽車的發展似乎還未呈現爆發之勢,鼓勵性指導意見就已出臺。這是因為,共享汽車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比如盤活閑置車輛、打造節約型社會、方便人們出行,等等。但其發展卻受到更多掣肘,比如經營企業風險較高、承租人的背景信息(如信用)更為重要、停車不如共享單車那樣方便隨意,環保型的共享汽車還面臨充電樁的建造需求,等等。因此,要想促進共享汽車的進一步發展,扶持性政策是必不可少的。
2017年4月底,工業和信息化部、發改委和科技部發布了《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其中對于汽車產業發展形勢面臨的重大變化認知十分清晰,認為互聯網與汽車的深度融合、互聯網社交圈對消費的導向作用逐漸增強,消費需求的多元化特征日趨明顯,老齡化和新生代用戶比例持續提升,共享出行、個性化服務成為主要方向。這種新的消費需求,可能也是我國消費需求升級中的一部分,在共享經濟的背景下,人們可能更在意出行工具的使用權而非所有權。而且,從國家戰略層面而言,發達國家紛紛提出汽車產業升級戰略,加快推進產業創新和融合發展,我國汽車業經歷了最初的粗放式增長之后,現在面臨的主要挑戰是提升品質與智能化水平,以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為突破口,滿足層次更豐富的市場需求。
同時,目前市面上的共享汽車多以環保型為主,這符合人們對共享汽車的基本需求——短時行駛不需奢華,但卻環保經濟。而《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中也提到,將要“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力度”,逐步提高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使用比例,擴大私人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規模。因此,推動共享汽車產業的發展,無疑暗合國家對于新能源汽車使用的推廣。
另外,根據新近的報道,出租車行業的發展不容樂觀,一些城市出現了行業不景氣現象,造成出租車司機大量流失。同時,網約車動輒加價1.5倍的普遍現象也備受社會詬病。因此,共享汽車的發展,可作為一種城市交通的補充力量,為人們出行提供更多的選擇。當然,共享汽車并非只是一種產業形態,它涉及城市交通的重新規劃與洗牌,城市應該堅持以公共交通為主的規劃理念,為共享汽車的發展做好進一步規劃。
一些評論指出了共享汽車的諸多發展難點,比如如何甄別承租人的信用、停車難、經營企業投資風險大等問題。可以預見,這些問題將會隨著共享汽車的發展而不斷得到解決。以上所述的政策背景便是共享汽車大發展的最大利好。現實中,來自企業層面的探索也在深入,比如深圳的共享汽車經營企業,已與支付寶的芝麻信用系統對接,以此甄別承租人的信用;再比如重慶等地,已為共享汽車劃定了明確的停車位。
在我國的汽車產業中長期規劃中,鼓勵優勢企業通過收購國際知名汽車品牌和企業,實施品牌培育的跨越發展。大型汽車企業尤其是新能源技術先進的企業,可以考慮布局共享汽車行業,以此既可以收集市場對新能源企業與智能化技術的反饋,大企業又相對可以承受較大的市場投入風險。當然,這需要是一種自愿的市場行為。
共享汽車是共享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符合中央提出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也是我國汽車產業轉型與升級的一部分,更為人們的出行提供了多種選擇,這些都是其發展的利好性背景。不過,它并不單單屬于汽車業的范疇,最大的挑戰在于城市交通的重新規劃與洗牌,城市必須為此首先做好相應規劃,真正使其成為城市交通中的一個組成部分,而不只是通過共享汽車來裝點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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