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細則已發(fā)布,與此前北京新能源小客車管理辦法等政策公布的信息基本一致,明確了補貼具體申領流程。
3月17日,由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經(jīng)信委、北京市科委共同制定的《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財政
補助資金管理細則》(201404)(下稱《補貼細則》)印發(fā),并于日前下達到北汽新能源等企業(yè)。
《補貼細則》透露的信息與此前《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管理辦法》等政策公布的信息原則一致,只是明確了補貼具體申領流程。按照該細則,北京市環(huán)境交易所承擔補貼申報材料的初審,北京市財政局復審后兌付
補助資金。
從2月26日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第一批)公布起,北京市即進入了新能源小客車私人購買的全面推廣期,雖然不同經(jīng)銷商公布的價格略有差異,但秉承2013年9月發(fā)布的《關于繼續(xù)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和今年1月發(fā)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細則》完全是對中央對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延續(xù)。
補貼對象和補助方式
北京財政補助的對象是消費者,消費者按銷售價格扣減補助后支付。車企按扣減補助后的價格銷售新能源車給消費者,實行公務用車編制管理的單位購買新能源小客車不享受北京財政補貼。
根據(jù)申領補貼流程,車企需攜規(guī)定的備案和申請材料,至北京環(huán)境交易所進行備案登記,通過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公共服務平臺網(wǎng)站提交車輛信息。環(huán)交所將對初始信息進行驗證審核,于每周末發(fā)布審核結果,車企可隨時登陸查看進程,并對信息進行修改完善。
當審核通過后,車企需將車輛申請紙質材料提交至環(huán)交所確認,環(huán)交所每年1、3、5、7、9、11月10個工作日內向財政局上報放款數(shù)據(jù),財政局復審通過后即兌付
補助資金。
根據(jù)1月份出臺的《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管理辦法》,僅將純
電動車和燃料
電池車納入新能源車范圍,而國家補貼政策中的插電式混合動力車型排除在外。同時,只有均納入《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中的新能源汽車,并進入《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生產企業(yè)和產品目錄》的車型才能享有補貼。
目前已有六家企業(yè)七款產品進入北京新能源車型目錄:北汽E150EV、北汽紳寶、比亞迪e6、騰勢、江淮iEV4、華晨寶馬之諾1E和上汽E50能享受到北京市和中央的雙重補貼。
細看補貼標準
在補貼額度上,北京采取與中央1:1的補貼比例,同樣按續(xù)駛里程對新能源車型進行補貼。假設一臺車30萬元,中央財政補貼5萬元,則北京市財政也補貼5萬元,購買方只要支付20萬元的補貼后價格,即可在京購得新能源小客車。
由于北京市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第一批)公布在今年(2014年),因此,北京市財政補貼標準嚴格遵照了四部委“2014年補貼較2013降5%,2015年較2013補貼降10%”的原則,以購買一臺純電動續(xù)駛里程為190公里左右的北汽E150電動汽車為例,今年的補貼較去年將減少5000元,明年(2015年)的補貼將較去年減少100,00元。
《細則》同時規(guī)定,整車企業(yè)享受中央及北京財政補貼總額最高不能超過車輛售價的60%,若補助總額高于車輛售價的60%,將以車輛售價60%為準,扣除中央補助后,計算北京市補助金額。目前北京在售的新能源車型都能獲得完整的兩級補貼。
關于整車企業(yè)的補助申領
根據(jù)《細則》規(guī)定,整車企業(yè)申領北京市財政
補助資金,必須遞交如下材料:
1、汽車生產企業(yè)的備案材料:
諸如營業(yè)執(zhí)照,組織機構代碼,法人代表復印件等。
2、申請
補助資金申請材料:
諸如財政
補助資金書面申請書,對外銷售車輛憑證,國家及北京質監(jiān)總局出具的復合型驗證報告復印件等。
3、北京市環(huán)交所負責受理北京市財政補助申請資料。
4、北京市財政局復審后,將
補助資金兌付到整車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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