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盛新鋰能(002240.SZ)發布公告稱,10月31日,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對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進行了審核。根據會議審核結果,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獲得通過。
盛新鋰能表示,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的書面核準文件,公司將在收到中國證監會予以核準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盛新鋰能于7月23日發布的《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顯示,本次非公開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含發行費用)不超過230,334.50萬元(含本數),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募集資金凈額將全部用于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債務。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對象為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比亞迪”),共1名特定對象,符合中國證監會等證券監管部門規定的不超過三十五名發行對象的規定。發行對象將以現金方式全額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份。發行對象已與公司簽署了《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及《附條件生效的股份認購協議之補充協議》。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關于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董事會決議公告日。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價格為42.99元/股,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次發行價格作相應調整。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如中國證監會對發行價格進行政策調整的,則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價格將做相應調整。
2022年5月17日,公司2021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元(含稅)。公司2021年度權益分派已于2022年5月30日實施完畢。根據公司2021年度權益分派實施情況和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定價原則,現對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做相應調整,調整后的發行價格=調整前的發行價格42.99元/股-每股派發的現金紅利0.1元=42.89元/股。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數量不低于46,630,917股(含本數)且不超過53,703,543股(含本數),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且不低于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5%,并以中國證監會關于本次發行的核準文件為準。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事項,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將作相應調整。
比亞迪認購的本次發行的股份自該等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進行轉讓。限售期結束后減持需遵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發行結束后,比亞迪認購取得的本次發行股票由于公司送紅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應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對象為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開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選舉比亞迪董事會秘書李黔為非獨立董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規定,比亞迪成為公司的關聯方,比亞迪參與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構成與公司的關聯交易。
截至預案公告之日,公司控股股東為盛屯集團,實際控制人為姚雄杰,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不變。本次非公開發行不會導致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化。
盛新鋰能表示,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的目的為引入下游鋰
電池龍頭客戶戰略合作,發揮協同效應,助力公司加快實現“致力于成為全球鋰電新能源材料領先企業”戰略目標;優化公司資本結構,滿足營運資金需求。
盛新鋰能于7月23日公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回復報告(修訂稿)》顯示,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劉永澤、王洋。
(責任編輯:子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