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網絡公開視頻截圖
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管理司聯合組織召開《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客車安全要求》和《電動汽車用動力蓄
電池安全要求》三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宣貫會,介紹標準制定背景,解讀具體技術內容。
裝備一司表示,將積極做好標準貫徹實施工作,擬將三項強標列入公告管理標準目錄,并允許企業根據自身情況提前執行強制性國家標準。同時強調,行業企業應擔負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相關技術標準,強化安全測試驗證,嚴把產品出廠質量關,加快建立健全安全保障體系,不斷提升新能源汽車安全水平。
圖片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
近年來,國內外電動汽車起火事件頻頻發生,引發行業及公眾廣泛關注。5月以來,接二連三的起火事故再次將電動汽車安全問題推上風口浪尖。據統計,當月已見諸報端的
電動車起火事件就已超過5起:
5月4日,浙江杭州一輛新能源車發生自燃,消防員將火撲滅后,車被燒得只剩一個空殼;
5月8日,湖南長沙一輛理想ONE起火。理想汽車根據復查結果表示,事故車起火原因為前機艙右下部排氣管表面附著異物,并且確認異物為4月28日交付車輛時遺落的一塊車漆防護墊;
同樣在5月8日,廣東東莞某充電站一輛鄭州日產帥客純電動(帥客EV)汽車也由于火勢猛烈,引燃了旁邊停放的一輛新能源小貨車與一輛純電動轎車;
5月18日,廣州市天河區一輛停放在停車場的廣汽新能源Aion S純電動汽車突發自燃,并波及停放其旁邊的一輛奧迪車;
5月26日,深圳市福田區皇崗路與蓮科路路口,發生一起兩臺車輛追尾交通事故。不幸的是,追尾的電動貨車著火致駕駛人當場死亡。
電動汽車安全一直是新能源汽車發展過程中的重點和痛點,尤其在車市整體下滑,新能源市場不容樂觀的境況下,起火事件勢必會影響到消費者的購買信心,給電動汽車推廣應用造成一定阻力。此外,隨著電氣化進程加快,如果安全問題未得到改善,將會給后續發展埋下隱患,這迫使相關標準法規進一步完善。
5月1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了《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客車安全要求》和《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三項強標,是我國電動汽車領域的首批強制性標準,計劃于202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
三項標準中,《電動汽車安全要求》主要規定了電動汽車的電氣安全和功能安全,重點增加并強化了熱失控報警和整車防水性能要求,以降低火災、遇水等情況下的安全風險;《電動客車安全要求》針對電動客車載客人數多、使用強度高等特點,在《電動汽車安全要求》標準基礎上,對內飾阻燃、車輛結構、充電系統、整車控制、系統防水等方面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主要規定了動力蓄電池的機械安全、電氣安全和功能安全,測試項目涵蓋機械沖擊、模擬碰撞、濕熱循環、外部火燒等各種安全場景。
值得注意的是,這三項電動汽車安全標準中還增加了電池系統熱擴散試驗,要求電池單體發生熱失控后,電池系統在5分鐘內不起火不爆炸,為乘員預留安全逃生時間。不過,這一點也引發了業內熱議,有行業人士認為一旦發生乘員暈厥在車內、車體變形導致乘員無法撤離等情況,5分鐘內電池系統不起火不爆炸是否可行仍需驗證。
通常,對于電動汽車起火原因,往往會先指向動力蓄電池,不過從近年所發生事件調查結果來看,盡管多與電池有關,但也有充電設備問題以及整車裝配過程中的疏忽等導致,也即是說安全隱患存在于電動汽車產業鏈每個環節,容不得半點疏忽。為此,裝備一司表示,近期將聯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新能源車輛安全隱患排查、事故調查、動力電池生產企業的延伸檢查以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隱患排查,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工作。
(責任編輯:子蕊)